收費公示

當前位置: 首頁 收費公示

溫州市質量技術檢測科學研究院收費項目和標準公示


一、收費項目及收費方式

經營性服務收費:

  1、產品委托檢驗;

  2、產品質量鑒定;

  3、非檢測類業務。

二、涉企減負政策

1、產品委托檢驗屬于市場經營行為,依據《價格法》、《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于印發2011年浙江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目錄的通知》(浙財綜[2012]45號),參照浙價費用聯【1993】26號、財綜【1993】60號、浙標計綜發【1993】第36號文件、浙價費【1999】449號、浙財綜【1999】116號等收費文件,按客戶具體要求,根據檢測項目的不同,由雙方協商收費。對產品質量鑒定、非檢測業務類的收費,按客戶具體要求,根據服務內容的不同,由雙方協商收費。

  2、對強制性產品認證檢驗費用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測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6]1979號)文件制定,并在此收費標準基礎上為委托客戶減免10% 。

3、對小微企業成立3年內,首次產品質量送檢的免收委托檢測費,之后送檢的減半收??;對大學生創業的企業成立2年內免收委托檢測費(《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溫政辦〔2018〕113)。

  4、對服裝、兒童家具、教玩具等行業企業產品檢測費用按收費標準降低10%收?。ā稖刂菔腥嗣裾k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企業減負降本政策(2019年第一批)的通知》(溫政辦〔201954)。

    5、減半收取餐飲住宿企業檢驗檢測費(《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減負穩增長的若干意見》(溫政發20221)。

三、服務流程

圖片1.jpg 

四、服務承諾

 1、客戶對委托檢測享有以下權利:要求對檢測產品及結果保密的權力、要求保護知識產權和名譽的權力、對檢測結果的知情權、檢測樣品的所有權等。

 2、客戶享有對本院概況、產品檢測能力、檢測流程和檢測收費的知情權。

 3、客戶有權對本院服務質量提出意見和建議,本院有責任義務及時妥善處理。

 4、客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時,可在收到檢測報告起15天(政府指令性任務按法律有關規定)內提出復議書面申請,有權要求本院進行檢畢樣品的復檢。

 5、客戶在收到檢測報告起30天內領取檢畢檢測物品,本院在此期間有義務保管好檢畢檢測物品,不得私自作出處理??蛻舫霰9芷谙薏活I取檢畢檢測物品的,將視為無主物品由本院代為處理。

五、價格監督聯系方式

聯系人:朱小嬌    聯系電話:0577-88905117

監督人:薛利明    監督電話:0577-88915423

                                      溫州市質量技術檢測科學研究院

                                        2022年01月18日


Copyright©(C)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溫州市質量技術檢測科學研究院版權所有
TEL:0577-88905117 E-mail:zjy@zhejian.com
浙公網安備 33030202000324號 浙ICP備11039368號

久久久久免费看黄A级毛片